[导读]家居企业逐渐唤起版权保护意识,积极保护自身专利权益 设计抄袭,已经不是家居行业的新鲜事儿,家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不少企业开始站出来为保护原创设计发声。近日,两家企业先后站出来, ...
家居企业逐渐唤起版权保护意识,积极保护自身专利权益
设计抄袭,已经不是家居行业的新鲜事儿,家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不少企业开始站出来为保护原创设计发声。近日,两家企业先后站出来,对“抄袭者”说“不”。专业律师表示,“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关诉讼需要程序较多、时间较长,赔偿金额也不容易确定,成为企业维权成本高的主要原因。
“平仄”针对抄袭发起维权行动
近日,中式家居品牌“平仄”宣布针对市面上出现的仿品进行维权行动。在1月13日举办的“原创之殇——维权仅能止于道德谴责?”的发布会上,“平仄”品牌创始人、总设计师傅军民表示,自“平仄”2013年创立至今,遭遇了多次设计抄袭事件。目前,“平仄”旗下有一款已申请国家专利的原创大漆鼓凳被“山寨”,仿品与其产品相似度极高,并大量上市。目前,“平仄”对侵权产品进行了取证并进行了公证,并向侵权商品的销售平台发送律师函。
律师函中提到,傅军民于2015年8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五足圆凳”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苏州卓匠家具有限公司在其网店所销售的“豪帝雅森”牌“红木鼓凳”涉嫌侵害“五足圆凳”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销售平台监督卓匠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关闭侵权产品的销售信息、页面及链接。
记者在现场看到,仿品“红木鼓凳”与“平仄”旗下产品“五足圆凳”外观十分相似,但两者材质和工艺差距很大。据傅军民介绍:“仿品材质以血檀、大漆为主,平仄产品的材质为紫光檀和天然大漆。工艺方面,仿品凳面的漆艺只是在木头的表面进行了几次刷涂,过不了多久,这些鲜亮的漆面就会开裂、脱落和剥离,而真正意义上的大漆工艺需要经过吃青、刷生漆、裱麻、髹漆、打磨等复杂工序,增加器具的使用寿命。再者,平仄产品使用的是插肩榫,而仿品只做了简单的开槽、胶黏,结构连接不牢靠。”在售价方面,两者差距巨大,平仄“五足圆凳”目前市场售价为28000元,仿品售价尚不足平仄产品的十分之一。
据傅军民介绍,“平仄”是以原创设计为主的中式家居品牌,其产品将景泰蓝、大漆、竹嵌等中国传统工艺融入古典家具之中,每一件都是他全身心投入创作的作品,凝聚着自己的心血。但是自产品面世以来,遭遇了多起抄袭事件。他说:“甚至有的厂家师傅带着徒弟公然到我的店里抄袭作品的细节造型,被工作人员轰走。可以明显感觉到的是,本来卖得不错的产品,市场上一旦出现抄袭品,销量逐渐减少。呕心沥血设计和制作出的作品被人认可,本是值得欣慰的事。可是这种类似偷盗的行为,欺骗了消费者,伤害了我的客户,严重侵犯了原创企业的权益。这次我不想再坐视不理,听之任之。”
百强家具“反抄袭战”再获胜利
无独有偶,近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百强家具也在一场保护其原创设计的“战斗”中取得胜利。据百强家具介绍,2016年,百强家具发现上海佐必林木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官网及京东、天猫旗舰店生产销售大量百强专利产品,致使百强家具合法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百强家具公司遂于2016年11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历经一年的案件审理,2017年底百强家具胜诉,上海佐必林木业有限公司做出高额赔款,并保证不再实施侵权。
在维护设计产权方面,百强家具可谓“历经百战”。2014年,百强家具发现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宣毅(天津)家具有限公司以及天津东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与百强已申请专利产品外观相同的家具产品,对此,百强家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述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随后,2014年末,百强家具与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对方保证在签订《和解协议》后不再实施侵犯百强家具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了巨额赔偿金;2016年末,百强家具诉天津宣毅等公司的系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获得胜诉,并获得赔偿金。
对此,百强家具总裁陈晓太表示,之所以家具行业“设计抄袭”风靡,关键在于国内家具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不足。针对此种现状,陈晓太提出两点保护原创设计的建议:“第一,家具企业在设计完成好后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要等到产品公开之后再进行申请;第二,对于系列性研发的产品,应进行系列申请,避免遗漏,如双人沙发、转角沙发等,都应单件同时申请,申请的图片要清晰明确。”
■ 解析
家具设计维权,为何如此难?
在家居行业中,“设计抄袭”几乎成为常态,市面上太多面孔相似的产品,让不少消费者“逛家居卖场突然患上了‘脸盲症’”。抄袭成风、维权困难致使很多原创企业放弃起诉,为何家具设计维权如此之难?专业律师表示,程序繁琐、时间长、举证困难是原创设计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此次接受“平仄”委托发表律师声明的北京安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峰表示:“家具行业涉及专利基本就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根据专利产品的图形,形状、结构来判定的,如果普通消费者对于正品和仿品的外观分不清楚、混淆,我觉得这就是侵权。咱们国家的专利法是1985年实施的,实施后有一些改进,总体来讲比以前进步多了,但涉及专利的诉讼还是时间长,手续多。首先,需要取证,原告需要证明侵权者生产了跟专利一样的产品,然后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对于购买产品的情况、侵权企业生产产品的情况以及侵权产品的网络销售进行公证。公证之后原告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如果他们不停止,可以向工商局举报,也可以向专利局专利评审委员会反映投诉,要求他们进行查处,当然这种情况有时候操作起来涉及不到赔偿。”
侵权的直接后果是影响专利持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袁峰表示,如果要求赔偿,必须走诉讼之路。“法院判决的标准主要是侵权产品销售了多少,从被告的获利判定对原告影响多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原告、被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来证明原告的损失。如果这些都确定不了,就是按专利使用许可费的几倍来赔偿。专利使用许可费具体多少就不好说了,因为有的因为产品没有怎么投入市场,许可费很低,有的是免费授予使用。因此赔偿数额也不确定了。”
袁峰表示,在诉讼过程中,虽然知识产权局就授予了原创企业相关专利,但被诉方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权作为第三人提出异议,这是被诉方的权利。只有法院裁决被诉方反诉外观专利权无效后,才能进行侵权民事赔偿部分,这个过程无疑又加长了诉讼时间。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