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直辖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儿童家具产品。
我国首部儿童家具国家强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四季度的抽查中,仍有33批次产品被曝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多涉及新标准要求。由扬子晚报联合省质监局共同主办的“每周质量大讲堂”,本期就请来了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家具室主任李敏,他将为我们详细解读儿童家具新国标中的关键性条款。
过半儿童家具不合格
2013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直辖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儿童家具产品,抽查中有3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产品占到了抽查产品总数的一半以上,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木制件甲醛释放量、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推拉件强度试验、警示标识等项目。
多为“接触性危险”
在普通家具的选购中,我们常涉及到的不合格项目多是甲醛超标等,但在此次儿童家具的抽查中,不合格项目则多集中在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等“接触性”危险,比如边缘及尖端这一项目的不合格产品就有23款之多。
儿童在与家具接触中最容易受伤的情况,往往就是碰到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或者突出物。为了尽量避免这一潜在危险,《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都有着详细规定,比如: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等。
企业对新标重视不够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对儿童家具有着明确的释义: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并对家具的棱角、玻璃、孔洞、成分等都作出了详细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儿童家具新国标对规定很明确,但从抽查结果来看,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李敏表示,现在专业做儿童家具的厂家较少,很多厂家都是生产普通家具的同时兼做儿童家具,部分厂家对于儿童家具的新国标就不太在意,抽查结果不仅反映出部分企业对儿童家具新国标理解不到位,而且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够。
封闭式家具要有透气孔
有孩子喜欢“躲猫猫”藏到密闭橱柜,但此举却有窒息的潜在危险,针对这一点,儿童家具新国标特别规定:当产品有一定大小的不透气密闭空间时,应该设有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通风口可装上透气性良好的网状或类似部件。此外,盖、门及类似装置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开启力也不应大于45N。儿童家具产品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米内,不应使用玻璃部件。
儿童家具别太“艳”
在给孩子选购家具时,不少家长都喜欢色彩艳丽的产品,李敏提醒消费者,最好不要选购那些色彩过于艳丽的产品,选购时也可以要求查看厂家出具的这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包括板材和油漆等。